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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现代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探索完善多元评价机制,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可形成实施素质教育长效机制,满足高校选拔人才参照需要,促进学校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模式,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方向性。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
指导性。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指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成人成才成功。
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三、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日常操行、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基于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学生处统一印发学生成长记录手册--《青春足迹》。每个学生在六个学期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每学期教务处要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输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一)写实记录。《青春足迹》中包括学生三年的总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等五个方面的过程表及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学校指导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成长记录袋。其细目分二十多类。包括:综合素质信息目录、综合素质评价总表、普通高中学生学期表、学生基本素养评价表、社区服务卡、社会实践卡、研究性学习手册等。成长记录手册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期末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三)公示审核。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所有入档材料均须学生、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四)上传确认。班主任及相关处室要及时把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添加到成长记录手册中。
(五)查询功能。根据省教育厅给予高中学校、学生及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的查询权限,向社会公示,供家长、学生、高校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制度
(一)成立寿光现代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安源
副组长:赵国田、杨伟忠、李志刚、单春勇、丁超德、张建波、张法国
组成人员:级部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成立寿光现代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组 长:单春勇
副组长:王凤军、高一学生会主席
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家长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坚持诚信承诺制度。
科任老师、班主任、级部主任、评审小组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
(四)实施评价项目抽测制度。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学校提供的档案材料真实可信。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2018级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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